有一个人们经常犯的逻辑谬误,举两个正好表现有点相反的例子:
当我说吸烟有害健康的时候,总会有人反驳我,举例说你看邓也抽烟,不也身体好好的,活了九十多岁?
当我说看书不一定可以提高分辨是非的认知能力,并举了一个身边人的例子的时候(如有个朋友虽然每天都看书,但仍然对劳A所说坚信不疑),又有人反驳我,说我是幸存者偏差,个例不能证明看书可以提升自己认知能力。
他们说的错了吗?确实没说错,都是事实。
但是他们的反驳从实际上来讲有力吗?并没有,甚至可以说和我说的内容毫不相干。
抽象地说,当命题A的前提是任意的情况如:“任意一个b,均有c结果“。这个时候我们说命题A是全称命题。我们只要举一个反例即可证伪A,而要证明A就比较费劲,必须证明所有b个体都能有c结果;
而当命题A前提是存在的情况如:“存在一个b个体,使结果为c”。这个时候我们说命题A是存在性命题。我们只要能找到一个这样的b个体就能证明命题A,而要证伪则麻烦了,需要找到所有的b,且它们的结果均不为c。
对于刚刚的情况,“看书不一定可以提高分辨是非的认知能力”是一个存在性命题,即:
“存在一个人,他/她有经常看书的习惯,但没有提升自己分辨是非的认知能力”。这种情况,对方举反例是无效的,而我只要举出一个实际的例子即可证明我的命题。对方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谬误,把我的存在性命题偷换为对我在否认“看书通常能提高认知”这个统计学趋势。
而吸烟有害健康确实是一个全称命题,对方想要通过举个例来证伪。可这时候对方就是真正的犯了幸存者偏差的谬误了:我们说“有害”通常是指概率论意义上的风险增加,而非一定会让人生病。
对方试图用个例来推翻统计学概率,用个体差异掩盖普遍规律,这显然是证明无效的。
其实他们大部分情况下都完全明白我的意思,也知道我说的是对的。但因为我说的话让他们不满意、不高兴了,因为我说的话触到了他们自己的利益,所以他们为了反驳而反驳我。对于这种无法用理沟通的人,大可不必自费口舌去辩驳些什么。
对于第一个情况,我们大多都能分辨出来对方举的B例子条件不足以推断出C;我们更要警惕的是第二个情况,也即我们的论点被恶意扩大化的困境。可能和对方争了两句,对方重新描述了一下话题,就把你的“存在性命题”变成了”任意性命题“了,如果自己没有及时意识到概念被偷换了,很可能让自己处于劣势地位。
我写这些也只是让自己思路清晰一点,以便下次遇到相似的逻辑谬误时,能够尽快分辨出来并escape掉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争吵。